而后明、清诗坛,也都有诗人为猪肉写过诗,不过水平都一样平常。
到了当代,西安有位卖猪肉的大叔也仿写了首猪肉诗,短短28字不输名家,可谓写尽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大写的服。
这位大叔名叫任新宇,在西安开了一个猪肉铺。
任大叔平生最大的爱好便是读诗、背诗,平时在铺子上他总是拿着本诗集,边做生意边读。
后来任大叔名气越来越大,还应邀参加了诗词大会,当时董卿读到他的诗后,直言:你可以去当老师,高朋教授康震老师也点赞。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这首猪肉诗:

《猪肉诗》

当代:任新宇

一碗面条一头蒜,静卧肉案刀相伴。

苏轼被贬写下猪肉赋900多年后卖猪肉大年夜叔仿一首教授点赞

借问新宇何处去,绞肉切丝饭口间。

诗名是笔者加上去的,当时任大叔这首写得很仓促,并没有加上诗名。
据大叔回顾说,当时他守铺子到中午,老伴儿给下了碗面条。
大叔正下着蒜头准备吃时,买卖又来了,于是他只能放下碗切肉去了。
客不雅观地说,这首诗论意境只能算是首打油诗,全诗28个字无一个高等字眼,但却写满了任大叔对生活的理解。

诗的前两句,写的是自己在铺子上的生活。
吃的很大略,便是一碗面条一头蒜,这便是任大叔的日常。
阁下是肉案子和切肉的刀,是他谋生的家伙。
这14个字中,墨客用白描的写法一共写了碗、面条、蒜、案、刀共5样事物,面条和蒜是白色,肉是赤色,这又是两种颜色的视觉冲突。
这是大略生活的诗意写法,俗中带雅。

后两句实在模拟的是杜牧《清明》中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落”,1000多年前大墨客杜牧的诗情是在美酒和杏花间,这种诗情画意是再正常不过的文人情怀。
1000多年后,一个普通的肉铺大叔在肉案间也创造了诗情。
实在这两句诗是一语双关的,对任大叔来说,绞肉切丝的买卖是它的饭碗,是他的新宇所在。
但对付很多吃货来说,饭间吃着猪肉,就像拥有新宇。

900多年前,东坡在黄州吃猪肉,写出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骚人物”;如今任大叔在铺子上吃着面条加蒜,写出了“借问新宇何处去,绞肉切丝饭口间”。
对付任大叔来说,生活是平淡乃至是不易的。
在铺子上随便吃几口面条,碰着客人来了要赶紧放下碗,在很多人眼里这是酸楚的。
但他在这首诗中表示出的乐不雅观、从容和豁达,和千年前被贬黄州的苏东坡实在是一样的,不是吗?欢迎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