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
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
无分于高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
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
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
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以杞柳能为桮棬说性,尙在一个物(或者还在一条线)上说,但以水(东西高下本与水并非一定)说性却又岔出去了,那是一种外在之性,与生之为性的话题就远了。
事实上,正由于告子总是揪住自然这个向度不放,到以白说性(也非生之性)就更远了,等到以牛马之性(这个是生之性)紧缩回来,全体话题就崩溃了。
孟子就磨下驴,倒捡到了话头,把人性本善给顺出来了。
在他看来,性之以是有不善,乃是人(欲、情、识、习)使之,正如水本就下(这个是不是水之性另论,最少是水的一种属性)但被激被扬而过颡或上山。
这样就有点以假立真的味道,仍旧不具说服力。

实在,依《周易》的原则,万物(含性)本来就有阴阳刚柔的两面存在,即先天便是对立的统一,为善只是善之方面強于恶之方面,为恶只是由于恶之方面強于善之方面。
这种善恶的不平衡要达到的是致中和,致中和而成其一物。
纵然致中和,万物总是要么偏阳要么偏阴(负阴而抱阳),从卦象来说,表象与实相正好相反。
《系辞下传》第四章说.:“阳卦多阴,阴卦多阳。
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
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在此,君子小人当刚柔強弱理解就可以贯彻天地人三道。

读易录六十六从易传看孟子告子辩性二

现在,就进入了性之何以为性的问题。
杞柳之性是什么?水之性又是什么?人之性又是什么?它们是否可以用同一个性字来表述?义理(天地)之性,气质之性,属性,个性,物性,人性;而物性又可以分植物之性和动物之性,先天体性和后天用性;人性则有才性、品性、脾性、德行等平分殊,如果把它们都搅成一团,怎么辨怎么辩?看看告子的话,便是想逼出孟子对性的界定,可是孟子便是不接招,把话题往外边绕,反倒让告子把自己的问题给逼出来了。

《易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可见性从道而来,这个道是天道,天道便是生生之大德,性便是道之成立(存存)。
按道理说,物之生包含生住异灭在内,或者如乾坤之元亨利贞,只要由潜在到实际天生,无论寿夭善恶皆可言性。
既如此,诟谇不分也是本然的状况(即道家所理解的自然)。
但是,这句话中有一个过渡句:“继之者善也”。
这个善字是先天还是后天,是质地还是圆成,是自然还是道德(儒家角度)?或许性之善、或恶、或不善不恶、或亦善亦恶的分殊便是从这里出来的。

我以为该当引入两个观点来重修剖析架构。
一个是“意义”,对付个体而言,我们该当认为,万物就其各自成己而言都故意义,以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贤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另一个是“代价”,对付群体而言,不再仅以成己为意义,而当以成物为代价,个人的代价寄托于群体,扩大而言,即是“民胞物与”、“与万物融为一体”,乃至于必须捐躯个体。
或许以此可以办理决困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心性问题、民气道心问题或者由“生之谓性”引起的存有之性和道德之性的不合。
(详见《读易录六十一:“道”的意义与代价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