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启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家当,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青鸟使藏,新贵将按那至袁。守自大年徳,易之,闻其至,笑日;“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藏,臧怒,欲中遵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青鸟使意賺守,即诬守纳己赇。青鸟使遂逮ず,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日:“若名勇,徒能藉贫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落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日:“诺!”即入间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摔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遡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构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ー步ー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位奴百许人,欲要塞以归。博鸡者遂谓曰:“若欲去世而父,即前平;否则圆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总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从不雅观,欢动一城。那录事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幕,至豪民第门,摔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留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怒望!又授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去世,个站決不各自改,且复言,我当艾汝,我汝家矣”豪民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国告众日:“是足以根君本那?”众日,“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为巨幅,广ニ丈,大书ー“屈”字,以两夹掲之,走诉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全陵市中,4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藏青鸟使。
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日:余在史馆,闻输林晒台陶师长西席言博鸡者之事,煮宁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共祸非外至也。藏青鸟使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定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凝群起以仲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素孢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赏析】
高启是元末明初的著名墨客
本文选自《凫藻集》,记叙了博鸡者见义勇为、劝善济的侠义行为,同时表达了作者对这件事的评议。
全文可分三部分。文章的第一部分(第一博鸡者为人的性情特点,“素无“不事然段)阐述斗”博鸡者这三个性情特点为下文描写他见义勇为、劝善救善设下了悬念。文章的第二部分(第二至五自然段)是主体部分,详写博鸡者態治豪民、数助守的经由。作者在第二段中先宕开笔墨叙写袁守因道语陷面被端,激起了袁民的众怒,第三段阐述鸡着见义明为的第民,第四段接着阐述博鸡者的另一义举逐一为袁守伸冤,使其复官、威青鸟使罢。第五段概述博鸡者在这场斗争中的巨大影响:“以义闻东南”文章的第三部分(第六自然段)是作者对袁守、威青鸟使及“为上者”的评论,作者的这段议论颇有见地。
这篇叙事散文在写作上很有特色、其一是情节弯曲生动,波澜起伏。从袁守被诬罢官,到博鸡者惩处豪民、为其仲冤复官,个中每件事情的进展都是一波三折,既在读者的猜想之外,又在故事发展的一定情理之中。如博鸡者为袁守告状,先是台臣弗理,博鸡者于是“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致使台臣“追受其牒”,袁守复官,青鸟使罢免。其二是比拟光鲜,反衬突出,人物刻画生动,故事引人入胜。全文有四组比拟:一是关于博鸡者自身的纵向比拟,以前他是个无赖之徒,態治豪民之后却“以义闻东南”。二是豪民被惩处前与被惩处后的比拟,豪民当初“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不可一世;后来竟然“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三是豪民子前后比拟,先是“豪民子闻难,鸠宗族僮奴百许人,欲要以归”,结果经博鸡者几句话,“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四是台臣前后行为的比拟,博鸡者最初张“屈”字“走诉行御史台”,他“弗以理”,而当博鸡者“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时,“台臣新,追受其牒”。这四组对使文章的主题表现得十分深刻,人物形象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