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接着问他俩家住哪里,二人都说父母是流浪的托钵人,一天换一个地方,到哪便是家,不知道老家在什么地方。
再问一同讨饭来此地的人,都说:我们也都是刚到这没几天,亲眼看到他们的父母一起去世去,至于姓什么名、谁老家在哪都不清楚,仅仅知道他俩以兄妹称。

然而在当地,童养媳与丈夫在未圆房前都以兄妹相称,这与同胞兄妹没有什么差异。
至此如何讯断,吴县令真是作了大难。
常言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
假如判合很有可能违背人伦,假如判离又很有可能毁坏一桩美好婚姻,颠来倒去都难做到两全其美。

这时跟随吴县令多年的一个老吏说道:大人,老朽有个不成熟的想法,这俩孩子各自讲的都有道理,便是短缺真凭实据,查也查不出,又不能用刑具逼问。
此时断离、断合都难保不涌现缺点。

但俗话说两害相权取其轻,断离而误只不过误破一桩婚姻,其失落误较小,断合而误就有可能败坏人伦,失落误就太大了,为什么不断离?吴县令再三考虑研究,确实找不到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便采纳了老吏的建议,判处男女二人不能结为夫妻。

古今奇案之八拦轿喊冤

纪晓岚是县令吴冠贤的恩师,他当时从西域从军归来,适值住在学生的署衙,得知这个疑难案件后说道:不能断明白的案件不一定不合情理,越是在情理之中的案件有时就越难断清楚,意在见告人们:断案不是轻而易举之事,有时尽力而为也难免心中不踏实。
两害相权再次考虑,这才是审案讯断之人应具备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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