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公元1112--1171),南宋著名爱国人士,曾在奉节为官三年,写下许多描述姜州山川的诗。
从前浏阳河边有个姓王的员外,家里发生了一件难以启齿的事。一到晚上尚未婚配的小姐房里就有男欢女爱的声音传出,传到县令杨时耳里。
一日薄暮,一个穿着长袍绾着头发的儒生背上背个包袱,手里握着宝剑,风尘仆仆地朝王家大院赶来。正当老家院将两扇大门要关拢的时候,儒生用手撑住了呼唤说:老人家,晚辈途经赶不到店铺,请让我借宿一晚。老家院推辞不脱,便说里面没有了房间。儒生指着大门角的稻草堆说:就让我在这里眯下眼睛吧。老家院只得让儒生倒在稻草堆上睡下。
入夜不久,院内阴沟里钻出一扁头的东西,两根髯毛高下弹动,逐步立起来时变成了一个穿着深黄长袍的诗人,轻轻移动着脚步朝小姐房里走去。一下子嬉闹起来,一些不堪入耳的话飘出来,夜静灯灭后房里才安静下来。
稻草堆里的儒生等安静之后,连忙用宝剑轻轻撬开门栓,提着背包来到大门外,在阴沟出口处将包袱里的白灰洒在地面,沿着低洼地逐步朝前洒到了一口池塘边。儒生这才蹑手蹑脚地回到院内,闩好门倒在稻草堆上。
天亮前,诗人趁着阴郁从小姐房里溜出来,在大门前钻进了阴沟。天刚亮,儒生来到阴沟出处,一贯到池塘边看到那里的白灰中间被什么扫光了。儒生直起腰来,昂首挺胸大步流星地朝县衙赶去。
主薄见杨县令这么早从表面回来,连忙打听情形。杨时将晚上在王员外家看到的情形见告他,接着如此一番支配,杨县令要车干王员外家鱼塘捉鱼的即刻传开,议论纷起。平常说杨县令是清正廉明的好县官,却也贪财。王员外家里的丑事闹得他无心顾及。
不管这么多,大家都赶到塘边看热闹,被面前惊呆了:四角各一部水车车水,池塘上面用网罩着十来个猎人,端着猎枪朝着塘里。塘岸周围放着许多箩生石灰,每个箩边都有一个人拿着箢箕,随时会将石灰倒入池塘。水车干了塘里没有一条鱼大家非常诧异,只见塘中一黄色的垅几拱几拱溘然腾起,岸上的猎枪响了一齐对准那黄色的动物开火,那东西撞上网罩啪的一声重重地跌进塘泥里,鲜血染红了塘泥。
倒石灰的人连忙一阵劳碌,将石灰一箢箕一箢箕倒进塘里顿时白灰飞扬,扬起的石灰逐步沉下去,一条巨大的黄鳝直挺挺地卧在池塘里,两根髯毛还在抖动。杨时让探员用桃木做的枷将黄鳝锁起来,将剩下的石灰全部倒在黄鳝身上,不久就缩成一条干鳝,晒了些时日又用火将它烧掉。王小姐房中从此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