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特色与节奏
自从诗歌从音乐和歌词等分离出来,成为措辞的艺术,就特殊看重语句的熬炼、考虑,在表达方面,如比兴、象征、用典渲染等。
诗歌是须要吟诵、吟唱的,因而讲究节奏、押韵、平仄就显得格外主要了。
我国古代的诗在吟诵时,常常是两个音节为一“顿”,也叫一个“音步”。
比如《诗经.周南.关睢》
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都是两个音节后的自然一顿,四言两顿。到东汉后,五言诗大量涌现,虽然多了一字,但增加了内容的表达,也丰富了节奏的变革。
比如孟浩然《春晓》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五言三顿,个中多了一个音节,这个音节起了调节、变革的浸染,再举一首七言诗。
如王昌龄《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尾三字节奏变革与平仄声的抑扬抑扬交替,吟诵起来就格外的和谐动听。
墨客有时侯也会打被上述的常规,
如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这首每句的开头一个字都要作一顿,三、四句增加了虚词“之”和“而”,使措辞更加沉郁、抑扬、雄浑凄凉。
理解这一点,对付精确地利用节奏来表达刚柔不同的声情,是很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