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难题究竟有多难呢?本来,诗歌给人的觉得该当是高雅的、脱俗的,是一种精神的追求,以是诗歌很少描述生活的琐事,纵然有,也一样平常都有深刻的社会意义,比如杜甫的《石壕吏》,写得是一对普通老夫妇的对话,反应的确是社会动乱引起民不聊生的征象。
然而,便是这么“不接地气”的诗歌,也充斥着婆媳关系的阴霾,如流传千古的《孔雀东南飞》,看似是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但是追根究底,对这首诗更确切的理解或许是婆媳抵牾。刘兰芝和婆婆之间的抵牾是这场悲剧的根源。
在古代,媳妇对婆婆都有一丝敬畏,肯定会小心侍奉,本日先容的这首诗便是新媳妇侍奉婆婆的场景,写得淳厚生动,还入选了《唐诗三百首》。
新嫁娘词
唐代:王建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新媳妇难当,在古代更是如此,女人没有事情,生平都要寄托丈夫,她们生平的职业便是相夫教子。没有事情并不虞味着轻松,古代女子的家庭地位非常低,她们不仅要侍奉丈夫和孩子,还要侍奉公婆。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新婚三天来到厨房,洗手亲自作羹汤。
三日入厨下,这一句包含了古代的一个风尚,叫做“过三朝”,新媳妇过门第三天,必须下厨房做饭菜。清代《儒林外史》二十七回中还有对这一风尚的描写:“南京的风尚,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整顿一样菜,发个就手”。
这顿饭非常主要,如果能让婆婆称心,就会有一个好印象,如果婆婆不称心,印象不好,往后的生活就要难过很多。
以是诗歌中的新嫁娘十分重视这顿饭“洗手作羹汤”,“洗手”本来是无关紧要的一项,每个人做饭前都会先洗手,然而当墨客却郑重其事的写出来时,这个普通的动作就显示出新媳妇心里的重视和慎重小心,力求将这顿饭做到完美。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新媳妇毕竟刚刚嫁过来,和婆婆相处韶光短,不知道婆婆的口味,做完后先让小姑尝一尝。
这里就表示了这位新媳妇的聪明细心。如果是粗心的媳妇,这顿饭她会怎么做呢?
或许她会竭尽所能将这顿饭做到最好,或许做完后也会自己尝一尝味道如何,直到自己满意后才端上饭桌。但是她可能会忽略一个问题,每个人的口味是不一样的,自己以为刚刚好,婆婆可能会以为口味太淡,结果或许不会尽如人意。
细心的媳妇就会考虑到这一层:先要理解婆婆的口味,才能使婆婆满意。事先考虑婆婆的口味,这是新媳妇风雅的一点。
但是若何才能直到婆婆的口味呢?新媳妇想了一个奥妙的方法 "先遣小姑尝。”做完后先让小姑尝一尝。
按理说,新媳妇和丈夫的关系该当比小姑的关系更亲密,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偿,而不问她的丈夫呢?
男子和母亲谈论最多的该当是仕途经济之类的话题,不会 太关注衣食住行方面的问题,况且十个男儿九粗心,丈夫不一定把稳到母亲的口味,以是丈夫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答案或许不能叫人放心。
而女儿才是最谅解娘亲的,女儿的习气每每来自母亲的习气,口味也是一样。而且厨房又是小姑常常出入的场所,羹汤做好往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
新嫁娘找准“小姑”,不仅能顺利节制婆婆的口味,还能多和小姑互换,拉近姑嫂关系,实在是一石二鸟。
读完此诗,我对新嫁娘的写聪明细心和心机是佩服的。墨客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没有交代,不过仅凭新媳妇做饭所表现出的风雅,她该当能很好的处理自己和婆婆的关系,和谐相处吧。
每次读到这首诗,都会想起刘兰芝,刘兰芝是一个才女,“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没有人会认为她不是一个贤惠的媳妇。如果她也像《新嫁娘词》中的新嫁娘一样,会处理自己作为媳妇和婆婆的关系的话,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呢?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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