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
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屠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
屠思狼所欲者肉,不如悬诸树而蚤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去世状,大骇。
逡巡近视,则去世狼也。
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刻舟求剑,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第二则

聊斋志异之狼三则原文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个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个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第三则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去世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