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达到这样的哀求并非易事。早在南北朝的沈约与刘勰就曾对此进行磋商,并概括了一些艺术方法。随着格律诗的定型与成熟,又有不少新的声韵规律被总结出来,从而促进了墨客们故意识地利用汉字的语音特点以构成诗歌的幽美音响。
古汉语字音有平上去入四种音调。这四种音调在发音过程中由于有着音高和音长的不同,因而读起来自有刚柔、高下、是非、轻重之别。诗歌创作讲究平仄(平,指平声;仄,指上去入三声),便是通过四声的参互调和,以求得抑扬抑扬的音调之美。以是诗词作品一旦有违四声相间轮用的格律定式,读来必感蹇吃。
试看下面两首诗:
荒池菰蒲深,闲阶莓苔平。
江边松篁多,人家帘栊清。
为书凌遗编,调弦夸新声。
求欢虽殊途,探幽聊怡情。(陆龟蒙《夏日闲居》)
月出断岸口,影照别舸背。
且独与妇饮,颇胜俗客对。
月渐上我席,暝色亦稍退。
岂必在秉烛,此景已可爱。(梅尧臣《舟中与家人饮》)
前一首全篇皆用平声,后一首全篇皆用仄声,只管景物人情都摹写得不错,但由于四声失落调,诵读时颇感碍口。
不仅是一首诗全平全仄音调不美,纵然是在一句中不作平仄交替,也令人涩口难读。试看清人汪纫兰的《晓起》诗:
木落野鸟散,天高寒风鸣。
远树日未出,重楼山初晴。
寒外雁影乱,江边芦花声。
晓起有静趣,凭阑新诗成。
此诗的一、三、五、七句全用仄声字,二、四、六、八句全用平声字,四声不调,令全诗失落去了抑扬悦耳的音调美。
再如杜甫的《夔州歌十绝句》之一:
中巴之东巴东山,江水开辟流其间。
白帝高为三峡镇,夔州险过百牢关。
诗的首句,七字都是平声,听起来以为像小儿学语,口齿不清。就诗歌创作而言,固定的格律定式,已避免了诗句涌现全平全仄的可能性,以上诗例显然是墨客故意为之。
但我们必须知道,并不是按照格律填写的诗词就不会有四声失落调的问题。古人以为,平声不能究阴、阳之别,仄声不能严上、去之分,则音调依然是不美的。
张炎在《词源》中说,他的父亲张枢作《惜花春》词时,用了“琐窗深”三字,在平仄上虽没违反规则,但读起来总觉不协,改“深”为“幽”后还觉欠妥,末了改为“明”字,才协律美听。
只管,“深”“幽”“明”三字都是平声,但平声分阴平与阳平,“深”字前面的“窗”字是阴平,就得配上一个阳平的“明”字,而“深”与“幽”都是阴平,和“窗”字连缀起来,就显示不出低昂起伏的态势。
上声与去声虽同属仄,但也得相互合营利用,正如万树指出的:“上声舒徐和软,其腔低;去声激厉劲远,其腔高;相配用之,方能抑扬有致,大抵两上两去,在所当避。”(《词律》)
这就哀求墨客在创作中不能仅仅知足于平仄格式,而必须把稳四声的参互合营,做到“三仄应须分上去,两平还要辨阴阳”。
谢榛曾以“东董栋笃”四字来阐明四种音调的特点。“东字平平直起,气舒而长,其声扬也。董字上转,气咽匆匆然易尽,其声抑也。栋字去而悠远,气振愈高,其声扬也。笃字下入而疾,气收斩然,其声抑也。”(《四溟诗话》)四声抑扬,参互配置,便有疾徐的节奏。古代精良墨客正是利用了这一特点来加强诗歌音节抑扬抗坠的美感的。
试看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诗:
独占宦游人,偏惊物候新。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全诗读起来可觉音调非常悦耳动听,其缘故原由便是墨客在句中奥妙地利用了四声参互的手腕。不妨看一下此诗的声谱:
入上去平平,平平入去平。
平平入上去,平上去平平。
入去平平上,平平上入平。
入平平上去,平去入平平。
个中一、三、五、七句都具备平上去入四声,别的句子,凡有两仄处,都是上去入(或上去,或去入,或上入)交互递用,没有联用两个上声或去声的。这一交替参互的结果,使全诗的音调变革舒疾相间,抑扬回旋,形成了一种难言的声律之美,诵读之,则声转于吻,玲玲如振玉;辞摩于耳,累累如贯珠。
除了在诗句中只管即便求得四声参互之外,古人还十分讲究律诗出句的末一字上去入三仄的间隔轮用。李天生曾经指出:“一三五七句用仄字,上去入三声,少陵必隔别用之,莫有叠出者。”(朱彝尊《曝书亭集》引)
试看杜甫的《刘九法曹郑瑕丘石门宴集》诗:
秋水清无底,萧然静客心。
掾曹乘逸兴,鞍马到荒林。
能吏逢联壁,华筵直一金。
晚来横吹好,泓下亦龙吟。
“底”字为上声,“兴”字为去声,“璧”字为入声,“好”字为上声。两个上声,分别用在首句与七句。此是首句不入韵的例子,如果首句入韵,那就出句句脚平上去入俱全了。
试看杜甫的《南邻》诗:
锦里师长西席乌角巾,园收芋粟未全贫。
惯看来宾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
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白沙翠竹江村落暮,相对柴门月色新。
“巾”字为平声,“喜”字为上声,“尺”字为入声,“暮”字为去声,四声递用,造成了音调的抑扬动听。杜甫曾自言:“晚节渐于诗律细。”(《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所谓细者,恐怕便是于此而言的。
董文涣《音调四谱图说》指出:“无论五律七律,其最要之法有二,一为每句中四声皆备;一为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句之末一字,不可连用两去声或两上声,必上去入相间。律诗备此二法,读之必音调铿锵。”
上面所举诗例,正合董文涣所说二法。不过从诗歌创作实际来看,前一法因束缚太大,即便墨客做不到,也不算是声病,而若违反后者,则就为声病了。
试看杜牧的《题宣州开元寺水阁》诗:
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淡云闲今古同。
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
深秋帘幕千家雨,落日楼台一笛风。
惆怅无因见范蠡,参差烟树五湖东。
谢榛在《四溟诗话》中说:“此上三句落脚字,皆自吞其声,韵短调匆匆,而无抑扬之妙。”因而将五六句改为“深秋帘幕千家月,静夜楼台一笛风”。谢榛所改,吾不敢苟同,但其所说第三、五、七句的末字三上相连,调哑声吞,读来不畅,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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