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穆公饮盗骏马赞》是南北朝期间的墨客庾信赞誉秦穆公的一首诗。
“骏马遇盗,秦君不嗔;先倾美酒,翻畏伤人;邻兵向国,穷寇侵秦;于时大盗,还作元勋。”
诗中讲述了三百野人盗食秦穆公的良马,穆公并不怪罪,后来,在秦国被陵犯之时,这些野人补救穆公,成了元勋。
秦穆公是春秋期间秦国的君主,当时的秦国首都在雍城,便是现在的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一带。
关于秦穆公亡马的故事,汉代史学家司马迁,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宋代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都有记述。
司马迁《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公十五年)玄月壬戌,与晋惠公夷吾合战于韩地。晋君弃其军,与秦争利,还而马驇。缪公与麾下驰追之,不能得晋君,反为晋军所围。晋击缪公,缪公伤。
于是岐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晋军解围,遂脱缪公而反生得晋君。初,缪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吏逐得,欲法之。
缪公曰:“君子不以畜产害人。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伤人。”乃皆赐酒而赦之。三百人者闻秦击晋,皆求从,从而见缪公窘,亦皆推锋争去世,以报食马之德。
秦穆公亡马的故事是真实的,那故事中提到的野人是怎么回事?
在今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城南一公里处,有个小村落叫“义坞堡”,又称“野人坞” 或“义坞”。这便是2660多年前周穆公时的“野人坞”,根据史料记载,秦穆公时并没有野人,所谓的野人便是一群普通老百姓。
根据史料的记载,秦穆公丢失了一匹马,野人坞三百多个老百姓捕获了这匹马并且把它分吃了。官吏追捕到这些人,准备绳之以法。
秦穆公说:“有道德的人是不由于畜生的缘故而侵害人,我听说吃马肉不饮酒会伤身体的。”于是就给他们酒喝。
后来秦穆公攻打晋国,那三百个人听说秦穆公被晋国军队围困,个个拿着武器,为秦穆公拼去世作战,用来报答秦穆公当初让他们食马饮酒的恩德。
于是,秦穆公俘获了晋侯,回到秦国。秦穆公善待盗食骏马者,危难之时得厚报。
从食马得酒的典故中,我们看到秦穆公身上闪耀着人性的的光辉。仅就这一点,他就值得后人纪念。
秦穆公(前682年—前621年),一作秦缪公,嬴姓,赵氏,名任好,秦德公少子,秦宣公、秦成公之弟,还是缪氏先祖,春秋期间秦国国君,前659年—前621年在位。
从《秦穆公饮盗骏马赞》这首诗中,不丢脸出秦穆公宽容大度、大气睿智的王者风范,正由于如此,他才不愧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为日后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