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最喜好的隔壁班小红,现在我就不喜好了,但是想起当年那些事,还是会心一笑。

乃至就拿同一首诗来说,在不同的时候,喜好的句子也不一样。

就像喜好一个人的时候,也会在不同的阶段,喜好她不一样的闪光点。

我月朔的时候就喜好小红,是由于脸蛋儿特殊美,初二喜好她,是由于整年级一眼望去都是飞机场,只有她带坡,初三喜好她,以为还是美不美看大腿。

李白一首将进酒我看到的却是人生和爱情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将进酒》这首诗,在我喜好小红的大腿那些年,我最爱上面这一句。

那时候以为,自己是天下上最牛的人,我来到这个天下上,是注定要改变天下的。

改变天下从小红做起,我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她转身交给了老师。

我没有改变她,她先改变了我。

一出道就滑铁卢,我是经历过磨难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小红的事情见告我,光有才是没有用的。

这时我已经升到了高中。

高中的时候,特殊中二,早已不屑于写情书,紧张是怕。

那时候都盛行用手机了,我到处找俊秀的女同学要手机号码,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和她发短信,任我怎么调戏,她都不会告老师。

由于学校不让用手机,她总不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那时候我特殊快乐,一方面由于有俊秀姑娘和我谈天,一方面觉得报了小红的一告之仇。

我以为,人生得意须尽欢才是最主要的。

与尔同销万古愁。

再后来,我们都终年夜了,10年一晃而过。

再也没有小红了,她已经是娃儿妈,那个小孩儿长得和她妈当年一样好看。

也没有彻夜和我发短信的姑娘们了,我不知道她们去了哪儿,过得是否好还。

如果能回去,我再也不会想着报小红的一箭之仇,一定会好悦目待那些跟我发短信的姑娘。

可是回不去啊。

我只能在无言的夜晚,端着一杯酒,坐在飘窗上,看着窗外的玉轮,举杯对月,邀她一同消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