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仁生平潦倒穷困,长年流落江湖,贫病交加,仰人鼻息,怀才不遇,因而形成一种多愁善感的气质。

以是他的诗每每洋溢着穷愁愤慨之情,但下面这首《少年行》中却充满英气,与他的多数诗篇判若两人。

这一年,墨客年值十八岁,斗志昂扬,负笈游学扬州,此时的他血气方刚,对未来满怀憧憬,十分渴望为国家而献身,建立一番功业。

于是年夜方冲动大方地写了下面这首诗来借以抒发豪情壮志。

黄景仁的一首热血少年行男儿作健向沙场自爱登台不望乡

《少年行》

黄景仁〔清代〕

男儿作健向疆场,自爱登台不望乡

太白高高天尺五,宝刀明月共辉光。

这首诗的大意是:

好男儿振奋年夜志戍边卫国奔赴疆场,喜好登上高台远眺,而不是为了望乡。

高台上仿佛一伸手就能把太白星摘到,腰间宝刀与天边明月相映着迸射寒光。

《少年行》,乐府旧题,属《杂曲歌辞》类,本出于《结客少年场行》,多咏年轻人轻生仗义、任侠游乐之事。
此诗抒写了神往建功立业的豪情,风格明快,意境壮美。

“男儿作健向疆场,自爱登台不望乡”,这两句是写好男儿应去从军,在疆场上逞豪杰,建功立业。
心中只想登上高台,封侯拜相,哪里会有什么乡愁乡思?

“作健”,成为一个健儿,语本北朝民歌《企喻歌》“男儿欲作健,结伴不须多。
鹞子经天飞,群雀两向波。
”。
“不望乡”意为不思念故乡亲人,无任何顾虑,齐心专心杀敌。

“太白高高天尺五,宝刀明月共辉光”,这两句墨客想象自己正宝刀在手,站在高高的太白山上,险些头顶上苍。
其时,月色朗朗,月光刀光彼此照映,分外通亮。

太白山是秦岭的主峰,远在陕西,身处扬州的仲则安能见之?实在,这只是虚拟之笔。
这里的“天尺五”,也是山高近天的意思。

诗人为自己塑造的是一个高大光辉的空想化的形象。
为了突出形象之“高”,让人物站在以高有名的太白山上;

为了强调其高,连用了两个“高”字,又用了表示间隔的数量词“天尺五”加以详细化。

为了突出形象之光辉照人,不仅让人物手握光可鉴人的宝刀,而且又让明月照临,使人物形象更加光彩抖擞。

全诗将一位欲为国效力、驰骋疆场、建功立业的英雄少年形象,维妙维肖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读来令人振奋不已。
全诗措辞豪壮,冲动大方年夜方,堪称墨客少年时期的一首佳作。

青少年期间是人生最可宝贵的光阴,在这期间“作健向疆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防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是十分光荣的。

致敬那些奋斗在一线的少年们,虽然你们还是少年样子容貌,但是老百姓看到你们却是无比的心安,少年就当如你们一样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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