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
一万年来谁著史? 三千里外欲封侯。
定须捷足随途骥,那有闲情逐野鸥!
笑指芦沟桥畔路,有人从此到瀛洲。
赏析:这首诗是李鸿章在赴京赶考的时候写下的。道光二十三年李鸿章21岁,奉父亲李文安之命,自老家安徽入京时作《入都》诗十首,这是第一首。
诗句一开始,李鸿章用手持吴钩描述出一个大胆的壮士形象,用高于百尺楼展现出自己斗志昂扬的状态。古往今来是什么人在书写历史?又是谁在开疆拓土?21岁的李鸿章用自己的英气给自己鼓舞。“定须捷足随途骥,那有闲情逐野鸥”句,表明了自己不甘为人后,一定要在浩瀚的考生中脱颖而出的决心,只有努力努力努力,心无旁骛,不会在乎统统滋扰。笑着经由一起拼搏,必定会到达空想的瑶池。
这首诗从头到尾流露着李鸿章的自傲与英气,可以说达到了一种张扬自我的境界。高考在即,祝愿每一位考生都满怀着如此的豪情在考场上拼出自己的气势,金榜题名,蟾宫折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