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家庭法典堪称家庭教诲第一文典?这部中国古代罕见的相称完备的家庭法典正是出自“江南第一家”《郑氏家范》。

追溯《郑氏家范》的渊源,就不得不提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的郑氏。
郑氏家族从始居祖郑绮开始,以孝义治家,时称义门郑氏,故名“郑义门”。
其族人自南宋至明代中叶同居共食,历宋、元、明三代,长达360余年,最多时达到3000人。
郑氏家族如此义居,屡受朝廷旌表,被明太祖朱元璋赐封为“江南第一家”。

《郑氏家范》依托于儒家伦理哲学,将儒家的“孝义”理念转换成操作性极强的宗族行为规范,其内容涉及家政管理、子孙教诲、冠婚丧祭、生活学习、为人处世等方方面面,堪称世上最完好的家庭管理规范。
它乃至将大家庭的管理成员,分为18种职务26人,形成一个网络式的多层构造。
一个弘大家族的秩序由此严丝合缝地建立起来。
正是这种聪慧,指引着这个家族在历史长河中前行。

01

郑氏家范家庭教诲第一文典

善治家:治家有道

郑氏家族历经宋、元、明三代而不衰,与其严谨的治家之道密切干系。
《郑氏家范》在家政管理方面制订了诸多方法来担保族中各项事务的有条不紊,第一条就点出了祠堂在家族中的主要功能。
祠堂是用来供奉先祖神位的,郑氏家族有重大事务必到祠堂禀告先人。
每月月朔、十五日,族人必须在祠堂举行参拜仪式,逢传统节日必须敬奉时鲜果品。
《郑氏家范》爱崇家长威信,“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其下有事,亦须咨禀而后行,不得私假,不得私与”。
家长以年夜公无私为根本,不得以私情而有所倾向。
如其有过失落,百口随时可以规劝他,但规劝办法必须以孝敬为准则,不能侵害家庭和气。
原句摘选原文:为家父老当以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庶合古人以身教之之意。

释义:

作为家长,应诚恳地对待儿女,言行举止都要以身作则。

原文:择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一人,监视诸事。
四十以上方可,然必二年一轮。
有善公言之,有不善亦公言之。
如或知而不言,与言而非实,众告祠堂,鸣鼓声罪,而易置之。

释义:

选择为人端正严明、并能服众的一人,监视家族各种事务。
担当监视的人必须年满四十岁,且二年一任。
家中有好事及不好之事,都由监视在公堂上提出。
如知道后不发起的,或说得不切实际,家众可告于祠堂,鸣鼓声罪。
然后改换并选择新的监视。

02

重教诲:教子有方

“为人之道,舍教其何以先?”这是《郑氏家范》第90条所述。
为了子孙能得到良好的教诲,郑氏家族设立了一所家塾,以仁爱忠孝教诲和勉励子弟,并且免收他们的学费。
东明精舍(后称东明书院)创建于元初,为郑氏子孙读书之所,但也收受接管各地的学子就学。
被誉为明朝“开国文臣之首”的宋濂就曾到郑义门求学,后在东明精舍执教20余年,并为郑氏参酌审定了《郑氏家范》。
《郑氏家范》规定,子孙读书学习,以孝义为主要内容,族人对子弟的学习、风致、行为严加训饬和约束,以担保子弟品行端正和身心康健,适应齐家和治国平天下的须要。
原句摘选

原文:

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就外傅,十六岁入大学,聘致明师训饬。
必以孝悌忠信为主,期抵于道。
若年至二十一岁,其业无所就者,令习治家理财。
向学有进者弗拘。

释义:

子孙自八岁入学学习笔墨、音韵,十二岁外出就学,十六岁开始学习关于道德教养学说。
必须聘请名师教导,学习内容以孝悌忠信为主,以期望节制为人处世的道理。
若年至二十一岁,还未能在学业上有所造诣的,令其学习治家理财。
学业一向有上进的不拘于此。

原文:子孙处事接物,当务诚朴,不可置纤巧之物,务以悦人,以长华美之习。

释义:

子孙处事及待人接物,应该诚恳朴实,不要设置细巧之物,媚谄于人,以繁殖华美的习气。

03

重修养:严以修身

《郑氏家范》规定:子孙必须奉父母以恭敬,待兄弟以和蔼,这样才会有孝义之家的气候。
在日常生活中,晚辈对付长辈都要以字号和辈分称呼,不许直呼姓名。
如有出言不逊、傲慢无礼者,且行为违反道德准则的,就会受到教诲和惩罚。
子孙固然应该竭力侍奉长者,为长者者也不可以自恃长者身份而挟制子孙。
身为家长,应该至诚对待家众,讲话不可随便,行动不可妄为。
在晚辈面前,家长行事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碰着问题,不要在细节上过于计较,也不要糊涂待事,在决议确定时要雍容大度,以量容人,平常爱护家庭要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
原句摘选原文:子孙不得与人眩奇斗胜两不相下。
彼以其奢,我以吾俭,吾何害哉!
释义:子孙不得与人炫耀新奇比赛争胜,两不相让。
他人有他人的奢侈,我们有我们的俭朴,这对我有什么妨害呢?原文:家业之成,难如仙游,当以俭素是绳是准。
唯酒器用银外,子孙不得别造,以败我家。
释义:造诣一份家业,确实难于上上苍,以是必须以勤俭朴素为准绳。
除了敬拜用的酒器用银子制造外,不得用银子制造其他任何用具,以败我家。

04

睦乡邻:仁义待人

在处理好族内事务,族中子弟要做到修身齐家的同时,也应关心他人,和蔼乡邻。
从家庭的角度约束族人为官清正廉明,是郑氏家族的一大特色。
《郑氏家范》指出,子孙出仕为官后,该当奉公遵法,努力政事,不要涉足贪污受贿之事,以屈辱家庭、触犯家法。
外出为官也必须遵守家范,任满离职后,不要过于贪恋官位,也不应自认为曾经为官,就对族人趾高气昂。
出仕为官的子弟,务必早晚都要记住如何报答国家,关怀体恤贫乏的庶民百姓。

从宋代到清代,郑义门约有173人为官,尤其是明代,出仕者达47人,官位最高者位居礼部尚书。
第88条规定:“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去世则不许入祠堂。
如被诬指者则不拘此。
”郑氏子孙中,没有一人因贪赃枉法而遭到罢官。

原句摘选

原文:

立义冢一所。
乡邻去世亡委无子孙者,与给槥(huì)椟埋之;其鳏寡孤独果无自存者,时赒给之。

释义:

公堂设立埋葬无主尸骨的义冢一处。
身后无子孙的邻里乡亲去世亡,公堂供应棺材安葬。
无法生存的鳏寡孤独族人,由公堂按时给予接济。

原文:

里党或有缺食,裁量出谷借之,后催元谷归还,勿收其息。
其产子之家,给助粥谷二斗五升。

释义:

街坊邻里有缺食的,可根据我们自己的力量拨出稻谷借给他们。
秋收后仍旧以稻谷归还,勿收利息。
如有生养孩子的家庭,则供应他们助粥谷二斗五升。

除了以上,《郑氏家范》还设置了诸多公益项目,如开设药市,对有疾病的邻居亲族诊断施药,鼓励有余资的子孙修桥铺路,主见仁义待人,富不忘贫、贵不凌贱,把乐于助人作为一种传统的家庭美德。

《郑氏家范》中治家、教子、修身、处世的家规族训,以及极具特色的教养实践,是对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巩固发展,对儒家伦理、文化的世俗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郑氏家族孝义治家、耕读为本的家规家法,朱元璋极为看重,乃至在明代的法律中引入了不少《郑氏家范》的内容。

《郑氏家范》根据儒家伦理哲学提出的一些公共生活原则,“和为贵”“善施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各项行为规范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示。
从严谨细致的《郑氏家范》中,我们可以得到诸多启迪:一是厚植人伦,崇尚孝顺父母、兄弟恭让、勤恳俭朴的持家原则;二是教养育人,通过开办义塾,聘请名师,在教诲好族中子弟的同时回馈社会;三是清正廉明,从家庭角度使为官者“奉公勤政,毋蹈贪黩”。
时至今日,蕴含个中的传统美德与处事原则,依旧是我们雕琢前行的动力。
正是生活中的细节,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办法和道德品质;正是流传数代的治家聪慧,指引着一个家族不断前行。

来源:唐诗宋词古诗词

编辑: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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