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我的《缅北历险记》第十节的评论区留言:从头看到尾。

就这一句认同已经让我心生冲动,后面一长串溢美之词,我却不敢拿出来炫耀,由于理智轻轻拍打了一下我的自知之明,在头条,谦逊为好。

出于礼貌,我迅速回访了她的主页,置顶的一篇居然是写她自己饮酒的文章,瞬间让我心生喜好。
再接着看,却是《雨季不再来》系列,这不是三毛的作品吗?难道她也是一位作家,而且是位女作家。

这样,我们的话题会不会多一点。
在看到《雨季不再来》之三时,我终于忍不住留言:“摆弄笔墨的人大都有文艺情结,小雨菲菲恰好点缀,等你来哟”。

与靠得住书签相约雨季不再来

想不到女作家秒回:立时去,你真写小雨菲菲了,等我拿伞拜访。
后面还跟了一个调皮的表情。

我承认,我确实喜好小雨菲菲的那种意境,而且不止一次地体验过,感想熏染过,但真要用笔墨表现出来,没想过,当然,紧张还是担心自己手艺不足,拿捏不住。

但美女作家发出了约请,我怎么觉得是下的战书?

有谁会谢绝一个美女的战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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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打球结束,已觉很累,但却迟迟不能入睡。

我是一个有任务心的人,我把美女作家的约请当作了寻衅,不敢说降服对方,最少得彰显自己的特色。

但任务心每每和能力不划等号,这时我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夜不能寐呀!

躺在老婆身边,翻来覆去想着与美女寻衅,不知远在黑龙江的可靠书签可有觉得,想想有点风趣,还有点浪漫。

在我苦苦搜索小雨菲菲的感想熏染时,瞌睡儿虫却悄然而退。
我忍不住睁开眼睛,却在阴郁里听到窗外一阵淅淅沥沥的雨声,及时雨呀!

于是,江南水乡那一幕幕有雨的场景,迎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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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

梅雨时令,何止有蛙,还有鱼。
捕鱼是江南男生必备手艺,穷苦年代,既是孩童的乐趣,更可贴补家用,让一家老少尝到久违的鱼腥味。

记不清哪一年了,也就这个时节。

雨刚刚停下,我便卷了裤管赤了脚,拎着鱼篓走向一个有坡度的埂头,那里有水从上面的水塘里往下流,将下面的田里冲出一个凹槽,探手进去,引起哗啦啦一片水声,我抓起一条放进篓子,瞥见有邻居家几个小孩正循着声音走过来,于是加快了节奏,一条,又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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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将这个凹槽里的五条鲫鱼全部放进篓子里,其他几个小伙伴正向另一个埂头走去,我立起身开始回家。

老妈照例做腌菜烧鱼,这便是那个年代的美味了。
当鱼享用完了,留下带着鱼鲜的腌菜,作为来日诰日早餐的小菜。

还是叫早饭更恰当一些。
这个时节,小时候我们的早饭只有大麦粥和腌菜,如果有带着鱼鲜的腌菜,就算过节一样平常。
大麦粥虽然滑溜爽口,但究竟抵不住身体发育的须要。

大麦粥是本地特产。
据县志记载,乾隆天子下江南,途经本县,当时的县令空有满腹诗书,但囊无钱,仓无粮,正为如何接待万岁爷抓破头皮之际,师爷出了一金点子,何不以本地大麦粥招待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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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宜迟,也只好如此了。

当县令当心翼翼献上一碗大麦粥时,乾隆天子一饮而尽,连声说了三个好字。

这还了得,天子金口呀,从此本地大麦粥声名远扬。

那位说了,怎么是饮呀,不是吃吗?哪里有米呀,稀汤稀汤的,只能饮了。
万岁爷一起山珍海味,早就腻了嘴了,这一碗大麦粥下去,滑溜爽口,还清肠,不好才怪呢?

前几年,江苏省作协举行散文征文大赛,我县的一篇“一碗大麦粥,无限思乡情”得到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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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苞是一个农业用语,我也不太会阐明,大存问思是,要人工到抽穗的稻田里做些手脚,帮助水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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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的这个时节,我随着邻居姨妈到她亲戚家去剥苞,她家有一个与我同岁的女儿也一同前往,那时我上小学,根本不会干什么农活,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那天本来景象很好,在我们劳作时,乌云逐步地压了下来,紧急着暴雨倾盆,瞬间把我们浇成落汤鸡,我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拉起那女孩向路边奔去,可能她跟不上我速率的缘故吧,我便转头看她,一欠妥心看到了两只洁白的小兔子,在冒死的高下起伏,我抹了一脸雨水,她却立时红了面庞。

后来她嫁给了我的一个好兄弟,有一天酒喝高了,我便对兄弟说,你媳妇的小兔子我早你多少年就看了,两人哈哈大笑。

再后来,我这个兄弟到更大的城市发展,见面的机会便少了很多。
大家都在钢筋水泥的包围里捞生活,小雨菲菲只能留在念想里,不轻意表露。

真该好好感谢可靠书签,是你的寻衅,让我由衷的感叹:雨季不再来。

真有那么一天,我们该当把酒言欢,一醉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