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坐落于今日的辽宁朝阳,在唐代是东北的边陲重镇。这里是各族公民杂居之地,公民以牧猎为生。原始丛林的广袤无垠,授予了这片地皮上的公民崇尚武力、性情豪迈的独特气质。心怀对这片地皮的深情厚谊,高适奥妙地选取了营州少年这一鲜活形象,将所见所感融入诗中。
墨客将笔触聚焦于一群刚刚离开原野,来到城镇附近佃猎的少年身上。营州的少年们,自小在无垠的原野上发展,与其他地方的少年比较,他们的生活与猎人的天下紧密相连。即便生活在城镇之中,他们对佃猎的技艺和生活同样管窥蠡测。他们的装扮服装,分歧凡响,常以优柔的狐皮为袍,彰显著分歧凡响的身份。犹如所有青春年少的心,他们对城内生活充满探索欲,对城外那片广阔的原野更是充满了无限的好奇与神往。
前两句诗中,我们仿佛能见到他们在城下追逐猎物的矫健身影,但那只是冰山一角。墨客并未止步于外在的描述,而是深入挖掘了这些少年性情形成的根源——在牧猎骑射的熏陶下,他们养成了豪迈饮酒的习气,练就了驾驭骏马、驰骋草原的本领。通过一场看似儿戏的城下打猎,墨客捕捉到了营州少年天真烂漫、粗犷不羁以及年夜胆尚武的精神内核。
高适在诗中奥妙地以少年为象征,他们的形象不仅代表了北方少年的英姿,也象征着所有营州少年的精神风貌。城中的少年尚且如此大胆,那些在原野上终年夜的少年更是可想而知。墨客满怀激情亲切地赞颂了这些少数民族公民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这种题材在古代文学作品中较为罕见,因而更显宝贵。
一起读这首诗吧!
《营州歌》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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