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李鸿章虽然权力如此之大,可对辖区的下属顺天府尹却客客气气的,从来不干涉顺天府的军政要务。
就连最主要的人事权,如顺天府属各州县官员的升迁,李鸿章也从不轻易揭橥见地。
而顺天府尹有什么麻烦事,李鸿章还得出钱着力。

1872年,刚刚接替曾国藩担当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发起修纂《畿辅通志》,须要参阅直隶全省各府、州、县的地方志书。
他创造,各府、州、县的地方志书都有,唯独顺天府没有。
于是,李鸿章无奈地从直隶总督的办公经费里拿出9000两银子,作为《顺天府志》修纂的启动经费。

这是为什么呢?缘故原由很大略,李鸿章管不了顺天府尹。

顺天府尹,是清朝期间顺天府的最高行政主座。
顺天府的辖区为通州、涿州、大兴县、宛平县等24个州县。
显然,这就相称于把全体北京城圈进来了。
鉴于顺天府的主要性,清朝给予了顺天府尹许多“分外”报酬。

直隶总督李鸿章权倾朝野 为何管不了顺天府尹

一是抬高顺天府尹的官级。
我们知道,清朝期间,一样平常知府的官级为从四品,而顺天府尹的官级为正三品,足足高了3级,比各省守巡道员的级别还高,与按察使一个级别。

二是许可顺天府尹专折奏事。
这就意味着,顺天府尹能够与总督、巡抚、尚书、侍郎、翰林、御史等人一样,针对某件事情提出个人的报告,供天子作出决议确定,享受“直达圣听”的报酬。
一样平常的道员和知府是没有这项权力的。

三是授权顺天府尹接管全国各地诉状。
清朝法律诉讼实施“属地管理”,顺天府尹本该当只卖力顺天府辖区的法律诉讼。
但是,由于顺天府位置的分外,常常碰着来自全国各地的诉状,朝廷便授权顺天府尹接管全国各地诉状。
这样一来,顺天府有了“小刑部”之称,顺天府尹自然就有了“小刑部尚书”的派头。

实在,在清朝初期和中期,顺天府尹的权力还没有这么大。
那时候,直隶总督不但可以直接考察顺天府所辖各州县官员,还节制着他们的升迁大权。
顺天府尹无异于直隶总督的属下。

1813年发生的天理教事宜,改变了这统统。
当年9月15日,200多名天理教徒潜入北京城,攻入紫禁城东华门、西华门,直插皇宫重地。
只是由于力量太过悬殊,发布失落败。
这次事宜,给嘉庆天子太大的震撼,他在《遇变罪己诏》中称之为“汉、唐、宋、明未有之事”。

事后,嘉庆天子采纳了一系列整改方法,减少直隶总督权力,提升顺天府尹浸染。
当年11月,嘉庆天子批准了《顺天府属州县官稽核升调例》:

“查顺天府所属二十四州县,定例均系直隶总督专主,府尹会衔。
嗣后大兴、宛平二县缺出,请归府尹于所属之员详加挑选,出具考语,奏请升调。
其外二十二州县拣选题调,均令府尹主稿,总督会衔。
如顺天府所属官员无可保题,再咨行总督于通省拣选,令总督主稿、府尹会衔。
顺天府属佐杂各缺,亦归府尹专主办理。

按照这个条例,顺天府尹拥有了辖区24州县官员的人事自主权,直隶总督只是帮忙办理。
只有当顺天府尹在本辖区选不出官员了,才会提请直隶总督在全省范围内挑选官员。

有了人事权为主导,顺天府就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独立的区域,直隶总督很难插手。

【参考资料:《清史稿》《顺天府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