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1年6月始,方某明知某电诈团伙收购银行卡用于“跑分”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其名下的多张银行卡供应给对方用于支付结算。同年7月,方某还伙同刘某、刘某君(均另案处理)等人前往湖北省黄冈市,对该电诈团伙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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