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文老师罚学生缮写古诗被学生实名举报。

说老师罚学生缮写四遍古诗,还有二十遍,五十遍,乃至一百遍的,让学生无韶光安歇。

有人看后以为这是变相体罚,对老师应严明处理。

但更多网友却认为老师非常卖力,古诗文须要去世记硬背,这才是好老师。

抄写50遍100遍若何提高造诣处罚应否成为传授教化合法手段

两种不雅观点到底哪个精确?哪个缺点?若何认识老师的罚写征象?

我认为:

一,这位老师对事情非常卖力,让学生缮写古诗,是为了学生学会,节制古诗知识提高成绩。

符合传授教化目的,也符合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期望。
因此,老师的出发点和目的并没有缺点。

二,四遍,二十遍……解释老师分别情形,因人施教,是讲究方法的。

但五十遍一百遍显然不当,就侧重于“罚”了。

这不利于引发积极性,也不利于学生康健,不利于平衡各科的韶光分配,反使学生包袱过重。

因此,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建议修正:

如能背写的,一遍就可;不会的缮写四五遍就可;令其熟读多遍,会背诵就可;让学生能接管,也能做到。

三,老师这种做法,与打耳光罚站立不让上课不同,不属于体罚,不应受到处分;

但应改正不得当的地方,不要真罚或为罚而罚。

四,至于打骂学生,措辞侮辱,不让上课,教训多多;

而且有悖精神文明,不符合教书育人的哀求,乃至涉嫌违法犯罪,则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