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家道

6·01 “干母之蛊,不可贞。
”子之于母,当以柔巽辅导之,使得于义。
不顾而致败蛊,则子之罪也。
从容将顺,岂无道乎?若伸己刚陽之道,遽然矫拂则伤思,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顺相承,使之身正事治而己。
刚陽之臣事柔弱之君,义亦附近。
——《二程易传·蛊传》

[译文]

“干母之蛊,不可贞。
”儿子对付母亲,应该以柔顺来赞助她,开导她,使她能够合于义理之当然。
如果由于儿子不顺柔而致于事情败坏,那是做儿子的罪过。
如果从容地顺承着做去,难道没有办法将母亲的事很好地做完吗?如果舒展自己陽刚之道,迫切地去纠正母亲之行,违逆母亲之意,就会侵害母子之恩,害处大了,又怎能让母亲听得进去呢?作儿子的应该做的,在于屈抑自己的心志,柔和和顺地承奉母亲,逐步使她感悟,终极能够做到身处于正,事情也办好了。
刚陽之臣事奉柔弱之君,意思也与此附近。

国学经典近思录宋朱熹卷六 家道原文及译文

6·02 《蛊》之九三,以陽处刚而不中,刚之过也,故小有悔。
然在《巽》体,不为无顺。
顺,事亲之本也。
又居得正,故无大咎,然有小悔。
已非善事亲也。
——《程氏易传·蛊传》

[译文]

《蛊》卦的九三爻,以陽爻处在刚位又不得中和,过分地刚强了也是病,以是有悔。
但它在《巽》卦体上,不能算是没有柔顺之意。
顺,是事亲的根本。
它又居得正位,以是没有大害,但有小病。
既然过分地刚,已经算不得长于事亲了。

6·03 人之处家,在骨肉父子之间,大率以情胜礼,以恩夺义,惟刚立之人,则能不以私爱失落其正理,故《家人》卦大要以刚为善。
——《程氏易传·家人传》

[译文]

人们与家人相处,在骨肉父子之间,大多以亲情胜于礼法,以恩爱而代替义理,只有刚方卓立之人,能够不因私爱而丧失落正理,以是《家人》卦大都以刚为善。

6·04 问:《行状》云:“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
”不识孝弟何以能尽性至命也?曰;后人便将性命别作一样平常事说了。
性命孝弟,只是一统底事,就孝弟中便可尽性至命。
如洒扫应对与尽性至命,亦是一统底事,无有本末,无有精粗,却被后来人言性命者,别作一样平常高远说。
故举孝悌,是于人贴近者言之。
然今时非无孝弟之人,而不能尽性至命者,由之而不知也。
——《二程遗书》卷十八

[译文]

有人问:您写的《明道师长西席行状》里,说他“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
”不知道孝弟怎么能尽性至命?程颐回答说:后世的人都把性命当成另一回事说了。
性命和孝弟,只是一体的事,尽到了孝弟就能够尽性至命。
如弟子洒扫庭院学问应对之职与尽性至命,也是一体的事,没有本末,不分精粗。
却被后来评论辩论性命的人,把性命其余作为一种高超的理论去说了。
以是程颢他举出了孝弟,这是就人的贴近处来评论辩论性命。
然而现在并非没有孝弟的人,但他们不能尽性至命的缘故原由,是由于只是走着这个路却不明白这个理。

6·05 问:第五伦视其子之疾与视兄子之疾不同,自谓之私,如何?曰:不待安寝与不安寝,只不起与十起,便是私也。
父子之爱本是公,才著些心做,便是私也。
又问:视己之子与兄之子有间否?曰:贤人立法,曰:“兄弟之子犹子也。
”又问:天性自有轻重,疑若有间然。
曰:只为今人以私心看了。
孔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
”此只就孝上说,故言父子天性,若君臣、兄弟、宾主、朋友之类,亦岂不是天性?只为今人鄙视,却不推其本所由来故尔。
己之子与兄之子所争几何?是同出于者也。
只为兄弟异形,故以兄弟为伯仲。
人多以异形故,亲己之子,异于兄弟之子,甚不是也。
又问:孔子以公冶长不及南容,故以兄之子妻南容,以己之子妻公冶长,何也?曰:此亦以己之私心看贤人了。
凡人避嫌者,皆内不敷也。
贤人自信公,何更避嫌?凡嫁女各量其才而求配,或兄之子不甚美,必择其相称者为之配;己之子美,必择其才美者为之配。
岂更避嫌耶?若孔子事,或是年不相若,或时有先后,皆不可知。
以孔子为避嫌,则大不是。
如避嫌事,贤者且不为,况贤人乎?——《二程遗书》卷十八

[译文]

有人问:第五伦对待儿子的毛病与对其兄的儿子不一样,他自己说这是私心,该如何看待?程颐说:没有安寝与不能安寝,只是不起与起十次,这便是私心。
父子之爱本是公,刚刚有一点着意表现爱的意思,便是私了。
又问:人对待自己的孩子和对待兄长的孩子有差别吗?程颐说:贤人立下的规则,说“兄弟之子就如自己的儿子。
”又问:从天性说自己的孩子与兄弟的孩子有轻重的不同,彷佛该当有差别?程颐说:这只是由于本日的人用私心来看这天性了。
孔子说:“父子之间的亲爱,是出于天性。
”这只是就孝这一个方面说的,以是说父子属天性,至于君臣、兄弟、宾主、朋友之类,难道不也是天性吗?只由于本日的人用狭隘的眼力看,不推究其原来的由来才成这种意见呀。
只是由于兄弟属于不同的形体,以是称兄弟为伯仲。
人多由于形体分开了,亲爱自己的孩子,不同于亲爱兄弟的孩子,这是非常缺点的。
又问:孔子认为公冶长不如南宫适,以是把兄长的女儿嫁给南宫适,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公冶长,他是为什么呢?程颐说:这也是人们拿自己的私心去看贤人了。
凡是人要避嫌,都是由于心虚。
贤人自是年夜公的,哪里还用避嫌?凡嫁女儿各按她的才貌而择配,或许兄长的女儿不太美,一定要选择那些相称的作她的配偶;自己的女儿美,一定选那些才能精良的作她的配偶,难道还须要避嫌吗?至于说到孔子的事,或许是年事不相称,或者是韶光有先后,都是说不清的。
认为孔子是避厚己女薄兄女嫌,那就大错了。
象避嫌这样的事,贤者尚且不做,何况贤人呢?

6·06 今人多不知兄弟之爱。
且如闾阎小人,得一食必先以食父母,夫何故?以父母之口,重于己之口也。
得一衣必先衣父母,夫何故?以父母之体,重于己之体也。
至于犬马亦然,待父母之犬马,必异乎己之犬马也。
独爱父母之子,却轻于己之子,甚者至若仇敌。
全球皆如此,惑之甚矣。
——《二程遗书》卷二十二下

[译文]

本日的人多不睬解兄弟之爱。
比如寒室小民,得到一点吃的一定先给父母吃,为什么呢?由于父母之口比自己的口主要。
得到一件衣服一定先给父母穿,为什么呢?由于父母的身体比自己的身体主要。
以至于对待犬马也是这样,对待父母的犬马,一定比对待自己的犬马要好。
单单爱父母的孩子,却轻于爱自己的孩子,严重的至于视作仇敌。
天下人都是这样,真是太糊涂了。

6·07 买乳婢,多不得己。
或不能自乳,必使人,然食己子而杀人之子,非道。
必不得已,用二乳食三子,足备他虞,或干娘病且去世,则不为害,又不为己子杀人之子,但有所费。
若不幸致误其子,害孰大焉!
——《二程外书》卷十

[译文]

买乳婢,多是出于不得已。
有的人生了孩子不能自己哺乳,一定得让他人代养。
但是为了养自己的孩子而害了人家的孩子,不合道义。
确实出于不得已,可以用两个干娘哺养三个孩子,这样又足以防备其他的意外,即或个中一个干娘病得要去世,也没有妨害,又不至为了自己的孩子害了人家的孩子,只是花费多些。
如果不幸而至于侵害了人家的孩子,这与花费多比较,哪种害处更大呢?

6·08 先公太中讳珦,字伯温。
前后五得任子,以均诸父子孙。
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
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乃至。
其女之夫去世,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
既面之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
时小官禄薄,克己为义,人以为难。
公慈怒而刚断,平居与幼贱处,惟恐有伤其意。
至于犯义理,则不假也。
旁边使令之人,无日不察其饥饱寒燠。
娶侯氏。
侯夫人事舅姑以孝谨称,与先公相待如来宾,先公赖其内助,礼敬尤至,而夫人谦顺自牧,虽小事未尝专,必禀而后行。
仁恕宽厚,抚爱诸庶,不异己出。
从叔幼孤,夫人存视,常均己子。
治家有法,不严而整。
不喜笞扑奴婢。
视小臧获如儿女,诸子或加呵责,必戒之曰:“贵贱虽殊,人则一也。
汝如是大时,能为此事否?”先公凡有所怒,必为之宽解,唯诸儿有过,则不掩也,常曰:“子之以是不肖者,由母蔽其过,而父不知也。
”夫人男子六人,所存惟二,其慈爱可谓至矣,然于教之之道,不少假也。
才数岁,行而或踣,家人走前扶抱,恐其惊啼,夫人示尝不呵责曰:“汝若安徐,宁至踣乎!
”饮食常置之坐侧。
尝食絮羹,皆叱止这,曰:“幼求称欲,长当何如?”虽使令辈,不得以恶言骂人,非性然也,教之使然也。
与人争忿,虽直不右,曰:“患其不能屈,或欲延客,则喜而为之具。
夫人七八岁时诵古诗曰:“女子不夜出,夜出秉明烛。
”自这天暮则不复出房阁。
既长好文,而不为辞章,见世妇女以文章笔札传于人者,则深以为非。
——《二程文集》卷八

[译文]

程颐说:我的先父太中大夫名叫程珦,字伯温。
他前后五次得到朝廷给儿子官职的报酬,都分给了我伯父叔父的子孙们了。
送嫁我伯父叔父们留下的孤女,一定尽自己的力量置妆。
他拿到的俸钱,要分给亲戚中贫穷的。
他的伯母刘氏寡居,他奉养她很全面。
她女儿的丈夫去世了,先父把这位堂姐接回家,教养堂姐的孩子,和自己子侄们一样。
不久这位堂姐的女儿又守了寡,先父怕他堂姐悲哀思念,又把这位外甥女接回来重又嫁了人。
当时他官小禄薄,能够克己行义,人都认为难能名贵。
先父不仅宽厚仁慈,并且也能刚决果断,平时与晚辈或贫贱者相处,恐怕不慎侵害了他们的感情。
至于谁做了有违义理的事,则不予宽容。
身边使唤的人,每天都要关怀他们的饥饱寒温。
娶侯氏。
侯夫人事奉公婆以谨孝著称,与先父相敬如宾,先父依赖她的内助,对她礼敬就更周备,但侯夫人她却能以谦顺哀求自己,纵然是小事也未曾自作主见,一定见告先父后才做。
她仁恕宽厚,抚爱庶子,和自己亲生的一样。
我的堂叔幼孤,夫人存养看顾,常与自己的孩子一样。
她治家有法,不严厉却整肃。
不喜好责打奴婢。
对待小奴婢就象儿女一样,孩子们谁要呵斥小奴婢,她一定要告诫说:“人的贵贱虽然不同,但同样都是人。
你象这么大的时候,能做这样的事吗?”先父有什么事发怒,她一定要劝解,只有儿子们有了差错,则不自护,她常常说:“孩子之以是不成器,是由于作母亲的遮盖他们的差错,使父亲不理解呀。
”夫人有六个儿子,但存活的只有两人,她对仅存的儿子的爱可以说无以复加了,但她在教子方面,一点也不宽容。
刚刚几岁,走路有时还会跌倒,家下人前去抱扶,恐怕孩子受惊呜咽,夫人她总是呵责说:“你假如安安稳稳慢走,哪至于跌倒!
”用饭时常让孩子坐在自己身边。
如果挑食或把汤味调浓,都会被斥责阻挡,说:“小时候就追求知足口腹之欲,终年夜了该怎么样!
”纵然是使唤的人,也不许以恶语辱骂他们。
以是我们兄弟生平对付饮食衣服没有什么挑剔,不会恶语骂人,这并非出于天性,是母亲教诲成的。
孩子和人争吵,纵然孩子有理她也不替孩子说话,她说:“担心的是孩子终年夜不能屈己,不用担心他们不能舒展。
”等到孩子稍大一点,常常让跟好的老师学习。
纵然在穷苦中,有时孩子想宴客,她就高高兴兴地替孩子准备。
夫人七八岁时读古诗,有两句说:“女子不夜出,夜出秉明烛。
”从此往后一到日暮就不再出闺房。
终年夜往后喜好文学,但不写文章,看到社会上妇女以文章或书法传示于人的,就深以为不然。

6·09 舜之事亲有不悦者,为父顽母嚚,不近人情。
若中人之情,其爱恶略无害理,姑必顺之。
亲之故旧,所喜者当力招致,以悦其心。
凡于父母来宾之奉,必极力营办,亦不计家之有无,然为养又须使不知其勉强劳苦,苟使见其为而不易,则亦不安矣。
——张载《礼记说》

[译文]

舜之事奉父母备至而父母尚有不悦的缘故原由,是父亲瞑顽母亲多恶,不近人情。
如果父母是中等脾气的人,他们的好恶只要大略不害义理,姑且去屈服他。
父母的老亲故人故友中,他们相好的人该当尽力招来,以娱悦父母之心。
大凡对父母的来宾的供奉,一定要极力营办,又不计较家中有无,但这种奉养又要使父母不知道你办得勉强和劳苦,如果让他们看到儿子操办得不随意马虎,那么贰心中也会不安。

6·10 《斯干》诗言:“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
”言兄弟宜相好,不要厮学。
犹,似也。
人情大抵患在施之不见报则辍,故恩不能终。
不要相学。
己施之而已。
——张载《诗说》

[译文]

《斯干》诗说:“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
”这说的是兄弟该当相好,不要仿效对方不友好的行为。
犹,似的意思。
人情大抵怕的是我以好对他,他不以好报我,于是就断绝对他的友好,以是恩典不能保持始终。
不要相学,自己只管付出自己的友爱便是了。

6·11 “人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
”尝寻思此言,诚是。
不从此行,甚隔著事,向前推不去。
盖嫡亲至近,莫甚于此,故须从此始。
——张载《诗说》

[译文]

孔子说:“人不研究《周南》、《召南》,那就会象正面对着墙站着吧。
”我曾寻思这话的含义,说得确实对。
不从这里做去,深感许多事阻隔着,向前许多事都实行不了。
由于对人嫡亲至近的,没有超过《周南》、《召南》中讲的修身治家了,以是该当从这里开始去。

6·12 婢仆始至者,本怀勉勉敬心。
若到所提掇更谨则加谨,慢则弃其本心,便习以成性。
故仕者入治朝则德日进,入乱朝则德日退,只不雅观在上者有可学无可学尔。
——张载《横渠语录》

[译文]

婢仆初到主家,本怀勤奋谨敬之心。
如果所到之家主人提醒指示得更加谨严他就会越加勤谨,如果主人放肆他使他慢懈他就会丢弃初来时的本心,韶光长了就养成